網店賣家提供進貨費用,安排人員到指定網店進貨,并填寫誤報,從而增加店鋪的銷量和信用。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小婷曾經是“刷手”,想賺點零花錢,但刷了高息“大-價值票據”和“轉移訂單”。
日前,臨平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,法院認定被告人劉某、林某在未取得國家金融牌照的情況下九一代刷平臺,以網店刷單、“轉單”為名進行宣傳,使用高額利息返還作為誘餌。向社會不明對象“吸納錢財”,形成“資金池”,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。劉、林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十個月、有期徒刑三年零四個月,并各并罰金。
高回報吸引“刷手”
一次偶然的機會,小婷和林相加了微信好友。2019年7月,小婷在朋友圈看到林招“刷手”:只要在網店進行虛假購買并給予好評,就可以獲得傭金。與林聯系后,小婷下了兩筆訂單,成功拿到了相應的傭金。隨后,林某將小婷拉進了一個群,不僅用來發布刷單的信息,還有“轉單”的消息。
什么是“轉帳單”?林告訴大家,“轉賬令”就是不通過網店或平臺,直接將資金轉入個人賬戶,然后按照一定比例返還投資者的利息。過程比刷單方便多了。林承諾,只要每人投資3萬元,每月可獲得3%的提成;如果他把錢存了3個月,他每個月可以獲得4%的傭金。為了說服大家,林某還在群里曬出了一些接受轉賬和返傭的截圖。
“反正幫網店要先付本金,還要來來回回賺錢,還不如把錢放到‘轉賬單’里,回報率高,是易于操作! 小婷被感動了。
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,小婷數次投資“轉單”,同時,她還在林指定的網店下“大單”(金額數萬,并達成一致)一個月后返還本金和傭金)。,共轉移7萬余元。
這時候小婷沒有意識到,和普通的刷單相比,所謂的“大額票據”和“轉賬單”看似差不多,但本金金額大,交割周期長,所以早就和網店刷單分開了。名譽的目的。
前兩個月,小婷能夠如期收到傭金;自2019年10月以來,小婷就再也沒有收到過傭金,甚至7萬多元的本金也不會退還。
100多起“刷手”報警
小婷見找不著本金,追著林某打聽資金去向。林某聲稱自己只是替自己經營,真正的老板是劉某,還把劉某拉進了微信群。不過,這個劉顯然不是來還錢的!斑@段時間退款會比較慢,大家先做好應急措施! “任何提前退款將扣除30%的違約金和歷史傭金! ”……柳滿地花招,一拖再拖。
小婷的經歷也不例外。事發后,公安機關已接到100余名與小婷有相同經歷的“刷手”投資人舉報。
被繩之以法后,林某解釋稱,自己原本是網店刷機,還幫劉某的網店招募“刷手”,發放刷卡任務。2018年底,劉某找到林某,讓他幫忙下“大額訂單”,并讓他“刷單時間更長,最好30天以上”。目的是形成一個“資金池”并加以利用。
林幫助劉某開始在部分刷卡群中發行金額從5000元到10萬元不等的刷卡業務,每天下單總量超過10萬元。
2019年4月,劉某的一家網店因刷單被平臺關閉。林建議使用“轉賬單”吸納資金,即讓“刷手”直接轉賬,到期歸還。本金和傭金。為了錢,劉接受了這個提議。
接下來,林某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發布“轉賬單”信息,并承諾高額傭金,吸引小婷等數百名“刷手”參與。
一開始,劉還及時歸還了本金和傭金,以吸引其他人繼續參與。2019年9月以來,由于投資失敗,陸續出現資金還款問題,劉某開始違約,最終演變成違約。
單刷出軌滑向非法集資
經查,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,劉某在未取得國家金融牌照的情況下,利用林某在社交軟件上進行宣傳,以網店刷單、“轉單”為名,承諾高額返利作為誘餌。,共吸納不明群眾1400萬元以上,造成受害人實際損失500萬元。在此期間,劉管控資金吸收,還本付息;林某向公眾做廣告,收到資金,參與還本付息。
臨平區檢察院公訴人認為,本案“大額票據”和“轉讓令”的實質是投資九一代刷平臺,劉某、林某從事的活動已經偏離了刷單行為,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。財務管理法律,屬于非法眾籌。根據刑法,兩人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。
今年1月15日,臨平區檢察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劉、林提起公訴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后,劉、林均同意接受一審判決。該判決現已生效。